玉林市5月1日起将执行国四机动车排放标准来源: 时间:2018-01-09 19:24:08 浏览: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污染,玉林市将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就是常说的国四标准,不达标的机动车不予入户。这是记者4月14日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和自治区内转入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将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四排放标准),即在国三的标准上,降低30%到50%的排放量。排污不达标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陆或转入业务。铁路机车、拖拉机、摩托车除外。 在玉林市注册登记的新购置国产九座及以下载客汽车以外车型(包括所有进口车型),和自治区内转入玉林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由玉林市环境保护局进行机动车环境达标核查,出具符合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再到公安车管所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业务。不符合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业务。 在玉林市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以机动车销售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自治区内转入玉林市的机动车以转车地公安局车管所部门受理时间为准。买新车的话,要注意看车辆说明书上的污染物排放一栏,上面会标明车辆是否符合国四标准。已经购车的市民,可查看整车合格证上的排放标准,GB18352.3—2005即为国四排放标准,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玉林车管所负责人提醒,对于机动车销售商、二手车卖家以及新购车的车主,可利用这个月时间,到车管所提交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由于车管所每天要处理上千件车辆事务,请广大车主提前到车管所提交检测报告,避免在本月底扎堆办理。市民可登陆中国环境保护网站(www.zhb.gov.cn)查询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公告,具体车型目录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进行查询。其他车管业务,也可上网登陆玉林“微车管”(ylcgs.gov.cn)办理。 |